买球·(中国)官方网站受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委托,对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恒温恒湿检测室建设项目(招标编号:HBCZ-20121225-211414)组织了招标,本项目于2021年8月4日9时30分开标,随后进行了评标,依据评标结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天津机电设备工程成套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不含税):1142972.46元
投标总价(含税):1245839.98元
投标税率:9%
工期:暂定合同签订后,通知进场后70日历天交付使用,最终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天津市赛维尔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不含税):1151659.22元
投标总价(含税):1255308.55元
投标税率:9%
工期:暂定合同签订后,通知进场后80日历天交付使用,最终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武汉佳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不含税):1151490.06元
投标总价(含税):1255124.17元
投标税率:9%
工期:暂定合同签订后,通知进场后90日历天交付使用,最终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招标结果有效期:
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所有货物、服务、工程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2日)内以书面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及质疑函,向采购监管部门或纪律监督部门提出质疑。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及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如下: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买球·(中国)官方网站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邮编: 430071
联系人: 董智慧 、王义清
电话:13007112183
传真:/
电子邮箱:317638726@qq.com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设备工程科
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0722-6436860
电子邮箱:1441653692@qq.com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法律与改革科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722-6431669
电子邮箱: 328126133@qq.com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纪检监察科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722-6412190
电子邮箱:LIUZQ@GS.HBTOBACC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