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电基地生活配套项目弱电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招标编号:HBSJ-201901FJ-011016001
招标代理编号:HBCZ-1604571-210484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湖北广电基地生活配套项目弱电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招标编号:HBSJ-201901FJ-011016001)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问题:根据招标文件“附件1中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中相关描述 “项目总建筑面积59.72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9.9万平方米,地下室建筑 面积 19.00 万平方米”,而配套图纸中技术经济指标“项目总建筑面积 62.46 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39.91 万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2.55万平方米”,两者面积存在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此面积描述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问题:本项目面积大,系统配备齐全,但弱电投资为1100万,按照整体项目计算单方弱电造价低于20元/平方米,投资偏低。这个1100万弱电投资是否仅为一期投资?
答:弱电工程暂估1100万元包括一期和二期投资。
3、问题:根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商务评审:投标人获奖、设计负责人获奖、其他设计人获奖均须获得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筑智能化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建议改为获得过市级及市级以上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奖项。
答:“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筑智能化类)”并不针对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列举的行为。
本澄清通知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湖北长江广电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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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