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42070220201106001001001 |
标段名称: |
吴都生态廊道全民健身区提档升级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三次)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1-03-18 09:3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本次发包估价: |
514.94 万元 |
合同估价说明: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14.9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控制价为484.86万元,设计费控制价为15.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不含工程设计费)控制价为14.45万元。 |
招标范围: |
1.设计工作: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方案、设计任务书,完成本项目的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纸、消防设计审查工作,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消防设计审查合格通知书;负责设备采购和施工现场的设计服务工作;负责完成竣工图。包括但不限于: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和电气工程(含监控)。 2.采购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所需设备材料的选型、采购、安装、保管、调试等工作。 3.施工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园建施工、设备安装、土建施工、拆除、修缮等。 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单项验收工作,并根据工程竣工验收规范,负责承包范围内工程资料的整理(含竣工图),配合发包人办理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⒌缺陷责任期:负责承包范围内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保工作。 |
工程地址: |
鄂州市鄂城区滨湖西路至黄龙路段(吴都生态廊道全民健身区范围内)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鄂州市鄂城区滨湖西路至黄龙路段(吴都生态廊道全民健身区范围内)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需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其他投标条件: |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二年财务状况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的; 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4.近三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要求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2、施工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可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3、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上所有负责人均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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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需由施工单位提供) 注:以上均需提供合同彩色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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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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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03-18 09:30 |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 |
580745588888 |
收款人: |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行: |
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