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人民医院金缸城院区幕墙与室内装饰工程已由秭发改审批【2017】28号和29号批准建设,由秭归县人民医院金缸城院区门诊综合楼项目和秭归县人民医院金缸城院区(不含门诊综合楼)项目两个项目组成。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及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60%为自筹资金,40%为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及中央预算内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楚元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买球·(中国)官方网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2.1.1秭归县人民医院金缸城院区幕墙工程总面积40204.05㎡(其中,秭归县人民医院金缸城院区门诊综合楼幕墙工程的面积为7020.81㎡,秭归县人民医院金缸城院区(不含门诊综合楼)幕墙工程仅包括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幕墙工程,面积为33183.24㎡,不含感染科楼的幕墙工程)。
2.1.2秭归县人民医院金缸城院区室内装饰工程总面积为74692.94㎡(其中,秭归县人民医院金缸城院区门诊综合楼室内装饰工程的面积为13202.9㎡,秭归县人民医院金缸城院区(不含门诊综合楼)室内装饰工程仅包括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的室内装饰工程,面积为61490.04㎡,不包括感染科楼的室内装饰工程)。主要包括室内门窗、楼地面、墙面、天棚的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应急照明工程。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目标: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2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同时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3.7项目其他管理人员:投标人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各1人、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3人),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可按“人社部发(2020)11号”和“鄂人社发(2020)4号”文件规定的免征、延期缴和缓缴等相关政策执行)
3.8类似业绩: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向前推算)承担1项合同额不低于一个亿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施工内容包含幕墙或装修装饰工程,或面积不小于32000㎡的幕墙工程或单项合同金额6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业绩。(含EPC项目,不含住宅、厂房)(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9投标人的施工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或建筑幕墙工程”诚信专项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 诚信专栏”)和秭归县人民政府官网”秭归县建筑市场诚信管理系统”中查询投标企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和建筑幕墙工程”诚信专项分值,取较高分值作为投标单位诚信专项分值评分依据,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 80 分。)
3.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提供以上网站相关资料的截图)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注:招标文件中所涉及证件期限问题,疫情期间,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应急管理部出台八项措施统筹推进企业安全防范和复工复产》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之规定为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重要提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省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核查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项目负责人职务。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投标人应及时在有关系统中完善相关手续。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7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7.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4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8.开标会
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缸城市民广场4楼(西江大酒店旁)1号开标大厅公开进行。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时,应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规定的时间(2021年1月14日8时30分-9时00分)内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工作,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进行开标,在解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电话:18972011451。因投标人原因无法解密或没有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买球·(中国)官方网站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秭归县楚元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车管所综合楼)
联 系 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0717-2885165
招标代理机构:买球·(中国)官方网站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联 系 人:高超、郭永珍、胡苏明
联系电话:027-87816666-8932 18972011451 13469968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