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特设处)(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买球·(中国)官方网站7楼文件发售窗口(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大厅)现场领取、线上领取或邮寄送达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CZ-21121023-212622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采计[2021]-12713号
3、项目名称: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特设处)(第二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20(万元)
6、最高限价:12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鉴定评审费(特设处)(第二次)项目,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废止修订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文件的公告(2017年第102号)的要求,共分为2个标包,每个标包选取1家中标人完成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的任务时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等规定开展此项工作。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还应参照《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规则》(详见附件),并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详细服务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包号 鉴定评审包名称 采购预算(万元/年)
1 承压类特种设备项目(含生产、检验和充装) 60
2 机电类特种设备项目(含生产、检验) 60
鉴定评审报价:仅限实施现场鉴定评审,补充确认等非现场评审除外。
(1)对首次申请(取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单位的鉴定评审最高限价为0.3万元/家次,
(2)对非首次申请(换证、增项等)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单位的鉴定评审最高限价为0.24万元/家次。
(3)在一次评审中,需要对被评审单位的分支机构条件进行现场评审的,其中,分支机构数量小于等于3家的,仍按1家次支付总费用;分支机构数量为4-10家的,按2家次支付总费用;分支机构数量大于10家的,按3家次支付总费用。
(4)具体付款办法见合同条款。
(5)本项目招一管三,本项目合同服务期满一年后,在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条件下,采购人根据服务质量的满意度决定是否续约。依据采购人制定的考核标准经考核合格的,可与中标人再续签次年采购合同,最多可以续签二次,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改合同单价。
注:
(1)投标人可以投一个包或多个包,但不允许拆包投标,即投标人必须对每个包要求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给予报价,并以包为单位分别独立装订投标文件。每包投标文件正、副本必须分开装订成册。
(2)总任务量为合同有效时间内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单位中需要实施现场鉴定评审的总家数。中标人有义务同时完成补充确认等非现场评审,采购人不另支付费用。
(3)为减轻申请许可企业负担,同一企业申请多种鉴定评审项目的,由采购人按照最少评审机构数量的原则,委托评审机构实施评审。
(4)为保证行政许可申请人利益或公共安全需要,采购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紧急情况,对任务进行临时性调整。
(5)本项目允许多投多中。
(6)其他要求:无。
(7)投标人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邮件至317638726@qq.com,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相关格式);
(2)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总人数不超过2家,以一家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②联合体各方主体之间必须签订内容具体、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联合体协议。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买球·(中国)官方网站7楼文件发售窗口(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大厅)现场领取、线上领取或邮寄送达
3、方式:
(1)领取招标/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文件获取登记表
4)开票信息: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⑥请注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票。
(2)现场领取: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请在获取时间内容携带上述1)、3)、4)资料到获取地点进行领取招标/采购文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请在获取时间内容携带上述2)、3)、4)资料到获取地点进行领取招标/采购文件。
(3)线上领取:
请按提供的汇款账户信息将标书费以单位或经单位授权的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方式办理汇款(该款项递交截止时间为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以采购代理公司银行到账信息为准)。
汇款账户信息: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中南路支行;收款人:买球·(中国)官方网站;帐号:572976591978;行号:840085。
汇款办理后将汇款凭证及上述资料2)、3)、4)的扫描件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发送邮件至项目联系人邮箱(以项目负责人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并在汇款附注(备注、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后六位和所投包号以及“报名”字样,邮件正文中附上报名单位的收件信息,并注明标书费发票开具为专票或普票。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及发票将按照文件获取登记表中的地址及授权代表信息以顺丰到付快递至投标人。
(4)邮寄送达:
汇款方式同线上领取的汇款方式,汇款办理后将汇款凭证及上述资料2)的原件及资料3)、4)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快递至项目联系人(以项目负责人收到快递资料的时间为准),并在汇款附注(备注、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后六位和所投包号以及“报名”字样,快递资料中注明标书费发票开具为专票或普票。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及发票将按照文件获取登记表中的地址及授权代表信息以顺丰到付快递至投标人。
请采用线上领取或邮寄送达方式的投标人在邮件或快递发出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报名后如需招标/采购文件电子版可发送邮件至317638726@qq.com邮箱,提供单位名称及购买标书发票扫描件获取。
4、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0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10楼1006 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节能环保等,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政策支持。
2、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允许多投多中。
3、递交标书费的帐户信息:
收 款 人:买球·(中国)官方网站
账 号:572976591978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武汉中南路支行
参加要求:届时敬请参加本项目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响应文件出席开标会议
4、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买球·(中国)官方网站门户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号
联系方式:15971418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买球·(中国)官方网站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东湖大厦正对面)
联系方式:13871219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义清 刘明明
电 话:13871219240 18326076100